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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位置:上海自考 > 自考畢業(yè)論文> 【華東政法大學】關于2021年上半年華政自考本科生申請畢業(yè)論文的通知
一、申請時間
2021年2月20日--2月23日
二、申請網址
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服務平臺(網址:http://ste.shmeea.edu.cn),或通過上海市教育考試院“上海招考熱線”網站(http://www.shmeea.edu.cn)首頁中的“自學考試”欄目下的“考籍平臺”登錄。登錄平臺后,點擊申請“畢業(yè)論文”,并按照流程填寫相關信息。
提醒:考生在辦理論文申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考籍平臺的考生使用手冊。在辦理過程中若遇到平臺使用技術問題,可通過平臺公布的在線QQ進行咨詢。
三、繳費時間及繳費網址
按照學校要求,自考論文申請實行網上繳費。
1.應繳費用:論文答辯指導費600元。
2.繳費時間:論文申請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,請于2021年2月26日8:00-3月1日24:00之間繳費。
3.具體繳費網站及流程:(見附件)
四、申請撰寫論文的條件(考生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)
1.必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(yè)證書;
2.通過申請畢業(yè)論文專業(yè)本科計劃規(guī)定的全部課程(含加考及免考課程)。
五、考生須上傳的材料
1.有效身份證原件(身份證正、反面均需正向放置)。
2.2002年以前通過的我校自考課程,考籍平臺上查不到成績的,須提供單科合格證原件,并事先在考籍平臺上辦理成績補登申請。
3.凡有外省市課程轉入我校的,考生應符合上海市轉考相關規(guī)定,事先辦理考籍轉入我校的手續(xù),并提交考籍轉出地自考辦開具的轉考介紹信和外省市的單科合格證(合格證上應注明課程名稱、代碼、學分和考試時間,如有缺項應提供當地省級自考辦開具的相應證明)。電子轉考的考生請?zhí)峁╇娮愚D考的相關證明。考生須事先在考籍平臺查詢本人轉考成績,查詢不到的,應先在考籍平臺辦理轉入補登手續(xù)。
4.有課程需申請免考的,請及時關注后續(xù)本網站“最新通知”欄相關通知,按時辦理免考申請手續(xù)。
5.考前學歷(專科或專科以上)畢業(yè)證書原件,及該證書的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(見附件樣張,請注意是“學歷證書”而非“學籍”在線驗證報告,請在教育部學信網 www.chsi.com.cn 查詢,備案表上的“在線驗證碼”驗證有效期須延至2021年4月30日以便核查;學信網上查不到考前學歷信息的,考生須自行按學信網站上的程序進行學歷認證,并提交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》(見附件樣張)。
6.申請法學專業(yè)畢業(yè)論文的考生須提供自考本科考前學歷(專科或專科以上)的畢業(yè)成績總表原件,如原件已歸檔,須由歸檔部門出具復印件并加蓋檔案處印章,畢業(yè)成績總表請妥為保管,在畢業(yè)申請時還須提交。
7.下載并填寫上傳申請畢業(yè)論文專業(yè)的“論文申請表”(見附件)。
提醒:以上所有材料拍照或掃描上傳務必保持圖像清晰,并按考籍平臺設置的類別上傳(分三類:畢業(yè)證書、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其他)
六、畢業(yè)論文的基本要求:
1.論文由本人獨立完成,杜絕抄襲。
2.論文選題以所學專業(yè)的專業(yè)課程內容為選題范圍。
3.論文體裁符合一般學術規(guī)范,觀點明確,材料充實,結構完整,語言通順,引文應注明出處并詳列參考書目及有關資料,調查報告或者單純案例分析不能作為畢業(yè)論文。
4.論文字數不得少于8千字。
5.論文格式見“本科論文格式樣本”(見附件),論文需裝訂成冊,膠裝,封面為淡綠色色卡紙(150克)。
6.考生須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完成論文撰寫。考生在辦理本科畢業(yè)登記前可多次申請報考畢業(yè)論文課程(金融管理專業(yè)因停考,本次是最后一次申請畢業(yè)論文),考生申請本科畢業(yè)后不得再申請報考畢業(yè)論文課程。
七、友情提示
1.考生須上傳真實、準確和有效的材料,否則由此造成被取消論文資格、不能畢業(yè)等后果,責任自負。
2.請考生按時上傳申請材料(2月20日-23日),上傳材料后最晚于2月25日再次登錄考籍平臺查看論文申請資格審核結果,如需補交材料,請及時提交。(如2月25日之前審核狀態(tài)為未審核,請耐心等待,全部申請將于2月25日17:00前完成審核。)審核通過的考生請于2月26日8:00-3月1日24:00之間繳費。逾期將不再受理。
3.論文分組將于3月16日在華東政法大學自學考試網站(http://hdzfzk.ecupl.edu.cn)-“最新通知”欄公布,請考生及時關注。
4.考生需事先擬定論文題目、提綱并做好相關的資料收集工作,選題由考生根據所學專業(yè)自行擬定(宜小不宜大)。
5.請考生核對考籍平臺的手機號、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確,有變動的請及時修改,并保持預留手機通訊暢通。
6.《華東政法大學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(yè)生學士學位實施細則》從2018年1月1日起實行,自學考試考生學位申請按此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詳細規(guī)定請登錄華東政法大學自學考試網站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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